日本政府于8月22日宣布,24日也就是今天起开始将福岛核污水排入海洋,东京电力公司也公布了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详细步骤。
我校智库专家多次接受央视媒体采访,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发表观点。
《新闻直播间》
排海计划违反国际法
高之国指出:(排海计划)不是违背了一个条款,它是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里面的诸多条款,或者说所有的条款,都违反了。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198、199、200、201、204、205、206这些条款里面一条甚至一款就可以认定日本政府官方的决定是国际不法行为。
《世界周刊》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之“祸”
高之国表示,能不能排的这个决定权是国际法做出来的,不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做出来的。实际上很大的一个误区,包括日本误导,现在把大家引到什么地方——只要符合原子能机构的标准就可以排——不是这样的。符合原子能机构的标准,只是你达到了一个前置标准,最终的能不能排是要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是国际法说了算的。
《东方时空》
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不是排海“护身符”
高之国表示,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公约的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第195条规定一国不应该将污染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从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第210条规定沿海国在其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上,倾倒废物前,应与地理上邻近的国家审议此事。
日本的排海决定以及后续可能引发的后果均违反了日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应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新闻1+1》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至少要持续30年,“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
高之国介绍,从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到2021年,核污染水大概已经累积了138万吨,并且每年递增。“因为日本从未披露真实数据,估计现在大概有150万吨核污染水,排放时间可能长达30到50年。”
现在国际社会最担心的是核放射性元素和物质进入海洋环境。日本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但世界上很多科学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核污染水里含高达64种核放射性元素,并且七成以上都是超标的,多核素设备难以完全处理。
这些放射性元素进入海洋环境生态后,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对人类、对海洋生物影响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碳-14的半衰期约5000多年,碘-129的半衰期更长。碳-14会在海洋生物体内聚集,碳-14聚集的丰度或浓度可能是氚的50倍。
央广网
日本核污水排海导致韩国海盐需求量激增
张晏瑲表示,我国居民不用过度囤盐,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食用盐的主要来源是内河(井盐)。
日本究竟为何要选择将核污水排放海洋?
张晏瑲表示,2011年日本东北部太平洋海域发生地震,引发海啸。大量的水冲击到日本福岛核电站,后来引发爆炸,当时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为了冷却烧毁的核反应堆,用大量的海水将核反应堆降温,实际上在那时就有超过1万吨的受污染海水排放。之后,日本将受污染的海水通过储水罐方式储存起来。从2011年到2023年,12年时间,日本建筑了超1100个储水罐。每个储水罐平均能够储存1000~1300吨水。到目前为止,储水罐容量基本上已经达到饱和,为此他们选择将核污水排到太平洋去。
除了将核污水排放大海,是否还有其它处理方式?
张晏瑲介绍,比如蒸发释放、电解排放、地下掩埋等,这些都是选项。但是,日本最终选择通过海底管道的方式把核污染水排出去,是由于其他的方式都需要非常高的技术含量,经济成本会很高,因此选择成本最低的一个方案。这样将污染源转嫁到全世界各地,是极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