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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单红军一行出席《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签约仪式及国际研讨会

来源: 日期:2023-09-07 阅读:

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签约仪式在京举行。《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是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填补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领域的法律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副校长初北平,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我校校友、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李海,我校校友、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李连君,法学院副教授李歆蔚等受邀出席会议。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国际研讨会于当日下午召开,研讨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办,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协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于健龙出席会议并致辞。

初北平教授主持研讨会“主题发言”及“自由发言和问答互动”环节。

李海教授在“主题发言”环节作题为“A Cherishable Opportunity for Harmonization of Maritime Law on International Effects of Judicial Sales of Ships”的演讲。

朱作贤教授在“问答互动”环节进行了提问。

李连君律师在“自由发言”环节进行了发言。

回顾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自提出到批准通过历时15年的时间,期间大连海事大学教师作出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先后多次派专家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积极参与公约制定,为中国争取国际话语权。公约议题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李海教授向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提出,李海教授曾担任国际海事委员会船舶司法出售国际工作组主席,该工作组完成了“北京草案”起草工作;初北平教授、朱作贤教授分别代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商法协会参加商务部组织的中国代表团参加公约的制定谈判;韩立新教授、曹兴国副教授代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作为观察员跟踪了公约的制定进程。

2014年6月,李海教授(左三)、韩立新教授(左一)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第41届国际会议及会员大会,在会上阐明了就有关问题的意见和观点并被采纳,《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简称“北京草案”)获得通过。

2019年5月,初北平教授(右)和朱作贤教授(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赴纽约曼哈顿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六工作组第35届会议,就“北京草案”是否可以作为会议讨论的基础案文进行一般性辩论。

2019年11月,李海教授(右五)、初北平教授(左一)、朱作贤教授(左三)、李连君律师(右四)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六工作组第36届会议,对“北京草案”第一修改案进行了逐条辩论。

2020年12月,朱作贤教授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六工作组第37次会议,在线讨论了关于船舶司法出售效力的“北京草案”第二修改案。

2021年10月,初北平教授线上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六工作组会议,会议对“北京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法学院学生进行了观摩学习。

2022年7月,朱作贤教授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55届年会,线上见证会议完成《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文本审议工作。

2022年12月,我校收到联合国贸法会立法首席官关于《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批准通过的邮件。